全院研究生班级:
现就2019年度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1、评选类型
(1)优秀研究生(包括三好、优干、活动积极分子)
(2)知行优秀奖学金(包括一等、二等和三等)
(3)光华奖学金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评选条件及相关说明:参照《学院优秀研究生评定细则》、《知行优秀奖学金评定细则》、《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201802版)文件见附件1-3内容
3、申报、评选操作及时间进度
(1)9月26日 研究生工作组公布评选细则,分配奖项指标
(2)9月26日--9月28日 成绩排名公示
以班级为单位计算每一位学生加权成绩(专业加权成绩指的是上一学年培养计划中所有课程成绩的加权;专业排名指的是按照专业班级的排名),并在班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3)9月26日-10月10日 组织评选
以班级为单位,在研究生会、党支部、班委会组织下进行群众评议和投票,完成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评选过程中先评荣誉类再评奖学金类,评选结果报院研工组;
(4)9月26日-10月6日 学生填报系统
学生登陆“研究生系统(导师研究生)”的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在线申请填写各类评奖评优审批表。
(5)10月6日-10月11日 导师审核
导师在学生申请登陆“研究生系统(导师研究生)”的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在线审核,或者授权院系代导师审核。过期导师未审核的视为默认同意学生申请。
(6)10月10日晚20:00前,各班交电子版材料
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班级评选结果名单
(7)10月12日前,各班、党支部交纸字版材料
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各类奖学金申报审批表纸质版;各研究生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实事求是,客观评价,对照《我校研究生守则》,对党支部所辖范围内存在行为失范的同学予以界定,认真填写《我校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附件4),报送院系党委,院系党委综合评价,有一票否决权,再提交院系奖助学金评审委 员会审议;
(8)10月11日-10月13日,学院公示优秀奖学金评选结果名单。
(9)光华奖学金申请以个人为单位,10月10日前在系统提交申请,同时10月10日前将纸质版申请表交学院311办公室。
4、评奖评优名额分配
班级 |
三好研究生 |
优秀研究生干部 |
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
知行优秀奖学金(单位:千元) |
光华奖学金 |
博士2018级 |
3 |
2 |
2 |
6 |
1 |
博士2017级 |
3 |
1 |
2 |
6 |
博士2016级 |
1 |
1 |
1 |
4 |
硕士2018级理论班 |
5 |
2 |
4 |
7 |
硕士2018级应用1班 |
4 |
2 |
3 |
6 |
硕士2018级应用2班 |
3 |
1 |
2 |
5 |
硕士2017级理论班 |
5 |
2 |
3 |
7 |
硕士2017级应用1班 |
4 |
2 |
3 |
6 |
硕士2017级应用2班 |
3 |
1 |
3 |
4 |
硕士2018级国商专硕 |
3 |
1 |
2 |
5 |
硕士2018级金融专硕 |
5 |
2 |
4 |
7 |
硕士2018级非全专硕 |
5 |
2 |
3 |
7 |
5、其它说明
评奖、评优工作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任何同学如对评选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结束前第一时间向研工组提出反馈信息,经辅导员核实按规定处理。
研工组联系方式: 027-87542300
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