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自立自强、百折不挠、追求卓越的优秀学子圆梦华中大,由我校丁烈云院士捐款设立“晨光基金”。对我校品学兼优的本科新生进行奖励,引导学生矢志一流、奋发有为。现将2022年度“晨光基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1.奖励金额: 5000元/人
2.申报范围和评选条件
申报范围:我校全日制在读的大一年级本科生。
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 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规章制度,热爱祖国,品行端正;
② 自立自强、百折不挠、追求卓越的优秀大一新生;
③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参考大一学生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和在校表现)。
3.相关评审材料:
①我校社会奖学金申请表(打印后手写签名盖章版);
②学生个人申请书(打印后手写签名版);
③ 学生大一上学期期末考成绩成绩单(加盖院系教务部门公章);
④ 学生大学期间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申请本基金的学生应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中各项内容。具体生动、重点突出的介绍本人在校期间所取得的优异表现。如填写内容出现浮皮潦草、敷衍了事者,将取消该申请人的参评资格。
4.评选原则及评选程序
①基金评选坚持“优中选优、公开公正”的原则;
②评选过程中要注重申报者综合素质,全面衡量申报者各方面表现;
③对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得基金者,一经查实,将撤销资助;
请有意愿申请并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年级辅导员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上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8日下午17:00
附件1:我校社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1
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