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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学年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2020-10-05 16:47:46点击次数:


1.认定对象:

我校研究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建档立卡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父母双亡的孤儿或单亲家庭且经济困难学生;

3)烈士子女;

4)农村低保家庭学生;

5)家庭遭遇突发自然灾害(地震、洪水、雪灾等)或遭遇重大变故学生;

6)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的学生;

7)学生本人长期患有严重疾病、突发疾病或身体残疾;

8)其他特殊贫困情况未列入上述条件的。

3.申请流程

第一步:登录“智慧华中大”,选择“办事大厅”项。

第二步:按以下顺序依次点选,选择“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模块。

第三步:进入申请界面,选择“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并点“下一步”。

第四步: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完整上传相关材料,点“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第五步:院系按照《我校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管理办法》(研字【2018】6号)完成初步认定工作。

4. 各环节时间安排:

系统申请截止时间:10月6日上午9:00

院系评审时间:10月6日上午10:00

后续研工部依据管理办法认定困难等级,并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同时设置一定规模助学岗位。(供困难认定学生申请)

备注:2019学年已经完成困难认定的学生,如若本学年家庭情况未发生影响困难等级认定变化事情的,不用再次认定;如若发生变化,可再次申请困难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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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研工组

2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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