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流程安排
1、时间安排
5月13日前,2018年暑期毕业的研究生(博士生、硕士生)需登录研究生就业管理系统上填写、核对个人信息,各院系通过研究生就业管理系统进行审核、修改2018年暑期就业信息, 5月17、18日各院系分时段上报暑期派遣方案,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2、院系审核
A、此次办理的只针对暑期派遣的学生,请根据学生毕业时间做好区分;
B、院系系统中进行标记的人数和最终报送的人数,以及纸质材料的数量要保持一致;
C、去北京、上海就业的同学,如果没法落户,请直接选择回原籍,不要选择非派遣。非派遣会导致学生派遣资料不完整的风险;
D、第二批集中派遣将于毕业典礼之后进行。按照湖北省要求,第二批派遣必须一份一份的核对纸质材料,缺少盖章和证明的同学,一律不予派遣,因此请各位同学做好准备工作。(请大家尽量在第一批派遣,催促公司返还三方协议)
3、院系提交暑期就业方案纸质档及相关材料
院系完成2018年暑期就业方案的系统上报后,请将毕业生名单汇总表(附表一)、暑期就业方案表(可从研究生就业管理系统中导出,需要学生确认)两份材料打印成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就业指导中心存档,(就业方案表排序以及学生协议排序以学号为关键字,博士在前,硕士在后,号码小的在前,号码大的在后)。请各院系在5月17、18日将就业协议书(院系留存联,请按就业方案表排序)、硕博连读学生名单、博后进站通知或个人进站申请、出国相关证明、回原籍申请、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相关材料等文档材料提交到就业办。
二、暑期毕业方案的报送对象
2018年7月底前完成答辩的研究生(含定向、委培)。
三、对于暑期方案中特殊情况的报送说明
1、关于硕博连读生和报考公务员
(1)硕博连读生的名单请向各院、系教务员索取,并通过研究生就业信息系统登录硕博连读学生信息(在签约单位栏中填写我校录博、户档填写我校)。
(2)报考公务员、选调生及报考博士生还没结果的,报暑期方案作待分处理。(请该部分同学登录就业信息系统,将自己的毕业去向录入为:待分)
2、关于进博后
(1)报进博后方案的要有博后管理部门的进站通知。
(2)截至报方案时还没有收到进站通知的,若签了就业协议,报就业单位;没签单位的,则报待分(请该部分同学登录就业信息系统,将自己的毕业去向录入为:待分)。
3、关于出国、出境留学(工作)
(1)毕业研究生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又提出要出国(出境)留学(工作),需用人单位出具同意其违约函件,办理违约手续后,才能办理出国留学(工作)有关手续。
(2)截至院系报方案时还没有收到国外通知书的学生,又想出国留学(工作),有就业单位的报单位。未签约的毕业生户档回原籍。
(3)已办理出国(出境)留学(工作)的同学,考虑到出国留学的不确定因素,这类毕业生的户档回原籍后,可根据实际情况为其办理改派手续。
4、关于毕业生自主创业和自由职业
自主创业和自由职业的毕业生的户档需要到创业地和原籍办理户档托管手续。院系上报方案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毕业生自主创业单位名称和所在地,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关于还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户档处理
(1)建议毕业生户档回原籍,落实就业单位后到学校办理改派手续。(在系统上操作为,毕业去向:回原籍)
(2)毕业生户档暂时放在学校作待分处理,本人填写《待就业登记表》(就业网下载),并在表中的毕业时户档去向栏,选择保留在学校,经院系审批盖章。在当年12月31日前还未落实就业单位,其户档必须回原籍。
(在系统上操作为,毕业去向:待分,提交纸质版待就业登记表时间截止为5月13日,交到学院三楼赵广燕老师信箱 )
但是不建议选择待分和非派遣,超期之后报到证没法出具。所以建议先出报到证,换了单位再做改派。
四、关于户档托管和回原籍
湖北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目前暂停办理毕业生的档案托管。对于已签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单位不接收档案的,若单位在湖北省内,可选择在湖北省、武汉市人才交流中心托管户档,或者回原籍;若单位在外省,户档则只能回原籍。
五、常见问题的说明
1、什么样的同学需要在系统中填报毕业去向?
所有同学,无论是什么情况,只要是暑期毕业生,都必须进入系统根据自己情况填报毕业去向,不填写院系无法审核,也就无法排遣。已经签约返还三方的同学需要上传已经签字盖章的三方协议或者是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
2、什么单位需要人事部门的接受收函
华为、中兴、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国家机关及知名公司和中部省份可以不强调要接收函,有协议书即可。但学生自己求职的公司,落户到广州、深圳、北京、上海、南京、天津的一定要有市人事部门或当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落户的接收函。
3、到上海、北京就业的毕业生报到证签发时间
(1)已与北京签订就业协议,单位明确解决户口,学校派遣时签发报到证。若去单位报到后不能解决户口,由单位出具不能落户证明,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到校办理户档的迁出手续。
(2)已与上海签订就业协议,就业方案先报签约单位,户口档案地址填“待定”,待上海户口批准后,凭《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黄色联到就业办登记并集中办理上海报到证,上海户口未获批准的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到校办理户档的迁出手续。
4、截止到学校上报暑期就业方案时还未落实就业单位,想回家庭所在地的学生,怎么办理相关手续。
想回家庭所在地的学生由本人填写户档回原籍申请,院系签字盖章后,学校将其派回家庭所在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人才中心报到,档案一并寄往。
毕业学生类别 |
就业系统填报户档去向(需要学生自己在系统操作) |
报方案材料(5月13日交到学院311办公室或者放到三楼赵广燕老师信箱) |
说明 |
备注 |
已签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 |
去就业单位或人才市场 |
协议书 |
如有当地人事部门出具的接收函,需同时提交。 |
同时提交《暑期就业方案表》(附表二) |
待分(暂留学校) |
协议书 |
如北京、上海等地落户结果未定等情况 |
待分(暂留学校) |
协议书,暂缓派遣申请 |
计划违约或正在违约中的学生 |
回原籍 |
协议书、户档回原籍申请(就业信息网下载),签约单位不接受户档或统一学生自行解决户档说明 |
去北京、上海的不需要签约单位不接受户档或统一学生自行解决户档说明 |
定向委培 |
回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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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原单位名称、档案接收的相关信息 |
出国出境 |
回原籍 |
录用通知书、户档回原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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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取博士或博后进站 |
去博士或博士后培养单位 |
录取通知书或进站通知书 |
录取通知书或其他录取公示材料 |
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
暂留学校 |
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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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原籍 |
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相关材料、户档回原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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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分 |
暂留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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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公务员、选调生、博士生或博士后进站、出国出境暂无结果或处于签约中 |
在《暑期就业方案表》中注明 |
回原籍 |
户档回原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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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暑期就业方案派遣离校时间
国家规定暑期毕业生派遣时间为7月1日,学校预计毕业派遣离校时间为2018年6月底。
七、其它事项
由于报到证的有效期是三个月,有部分单位要求暑期毕业生在10月以后到单位报到,请院系在上交的纸质就业方案中注明。这类毕业生只办离校,不出报到证、不转户口、不转档案。
如果有这种情况,请大家手写纸质版说明后,于5月13日前,将说明放到三楼赵广燕老师信箱处.
请院系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就业方案。目前部分毕业生就业协议尚在签订过程中,预计暑期派遣中待分的学生多,请各院系建立未就业学生档案,重视和关注“双困”(既家庭困难又就业困难)学生的就业情况,保持与待分学生的联系,积极推荐学生就业。
就业方案派遣关系到大家的档案、户口迁移、报到证的办理等,请大家明确工作重要性,按照时间截点要求和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没有办法赶上第一批派遣的,还有第二次派遣,时间大概是6月份毕业典礼之后。
如有任何疑问,请通读通知,还不明白,请联系
就业助理:朱世卡,qq:2033275575;电话:15927208508
辅导员:赵广燕,qq:1473523725,电话:027-87542300
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