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散实习的学生,在取得家长同意后实习前向指导教师提交实习安全承诺书。
2、《实习监管数据》—学生认真填写,确认无误之后以班级为单位提交教务科,由教务科导入教育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
3、我校年度院(系)生产(专业)实习计划表—教务科填报。
4、我校年度院(系)生产(专业)实习工作总结表—各专业实习组长填报。
5、我校2023年各院(系)学生实习实训安排一览表—教务科填报。
6、实习期间指导教师及学生的意外保险由学院统一购买,请辅导员提前收集学生身份证、姓名等信息上报教务科。
7、实习经费:教师每人1500元,学生按市内实习每人280元,省内实习每人300元,省外实习每人400元的标准,据实凭有效票据以班级为单位报销(可以报销的票据:往返火车票、长途汽车票、市内公交票,以财务处审核意见为准)。开学后,由班长以班级为单位造表,贴票,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首先由财务处审核单据,第二由实习指导老师签字,第三由钱院长签字划拨经费,最后到财务处复核、报帐 。
8、特别强调,开学后的第二周各指导教师务必提交实习成绩,否则会影响保研工作的开展;因此,请各带队教师提醒学生实习材料开学的第一周内务必提交,否则实习成绩作旷考处理。
学院
2023.5.10